一、概述
分户热计量的目的是:节能、提高房间的热舒适度。
对分户热计量的基本要求是: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和分室温控。新建与既有住宅供暖系统的热计量要求与建筑节能同步进行。
新建住宅的室内系统常为:管道井中设下供下回共用立管。室内为水平双管、水平单管跨越式、放射式双管(章鱼式)或低温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形式。
既有住宅室内原为上供下回垂直单管串联式系统在改造时:当须全部更新改造时,可采用上述新建住宅的室内供暖系统形式。在一般情况下应改为:垂直双管式(为避免垂直失调,一般四层以上不采用)、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
热计量的方式一般为:热入口装总表(新建、既有住宅),用户装户用热表(新建住宅)、热分配表(既有住宅)或按面积来分摊收费(既有住宅)。
设计要点:对热计量方案,在进行经济技术比较之后选最优方案。设计时要进行热负荷计算,散热器计算和管道的水力计算等。双管系统要采用高阻力两通恒温阀或手动调节阀(最好用恒温阀,下同);水平、垂直单管跨越式采用低阻力两通恒温阀、三通恒温阀或手动调节阀;低温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则在每一分支环路上设手动调节阀或恒温阀。
二、上供下回垂直串联单管系统改为水平串联单管系统的现行主要做法
在楼梯间设供、回水共用立管,入户供水管上设调节锁闭阀,回水管上设锁闭球阀,室内为单管水平串联系统。
三、现行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仅大同市从99年到现在共按上法改造的既有住宅就约300余万平方米,我一直参与其中。全国也有许多地、市按此法进行了改造。但现在,我越来越觉得这种改法后遗症很大、存在的问题很多,其主要问题如下:
1、未按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改造,改造费用增加,扰民厉害;
2、未与建筑节能同步改造,还需要再进行建筑节能改造,还需要进行二次投资、二次扰民;
3、室内只改为单管水平串联系统,只解决了分户控制。要知道,锁闭阀是锁不住房间热传递的。据北京有关专家的分析计算,在周围都采暖的不采暖房间内,其室内温度仍可达到12度左右(要知道,维持室温12度的供热量,就已达到维持室温18度供热量的69%)。如果,不交费、就锁闭。锁闭后,热用户就会心安理得地白用热;
4、施工时,未进行或未认真的进行设计,未进行设计监理,未进行节能工程的施工审批,未进行节能工程的竣工验收。我相信,即使进行也不会通过,因为他不符合有关的规范、标准、规定和标准图的规定;
5、只要被改造的所有室内散热器数量未变,就证明未进行或未认真的进行热负荷计算、散热器计算和管道的水力计算等。这必将会形成楼内的垂直失调和户内的水平失调;
6、若要再解决供热分户计量与分室温控,必将再进行二次投资、二次改造和二次扰民;
7、现行改法只属于收费性改造,既不节能(未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室内也没有温控设备),又不舒适(因存在有垂直失调和水平失调,各室内不会达到所需要的温度);
8、与垂直单管跨越式相比,会造成楼梯间的不整洁,既影响使用空间(楼梯间布置立管和许多水平保温横管)、又有碍观瞻。
总之,我认为这种改法有违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和标准图,应该立即叫停(2000年哈工大方修睦教授和2003年建设部在“热表”宣贯会就都认为不应再按此法进行改造)。如果照此法改下去,不但后遗症会越来越大,而且社会上的阻力也会与日俱增(特别是近几年新竣工而室内又装璜了的热用户,阻力更大)。不但使片面追求“水平联接”式分户计量陷入困境(建设部仇保兴副部长语),甚至会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所以,从现在起就一定要按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和标准图,并按照规划先进行试点、示范工程的改造,并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完善后再积极而又稳妥地进行推广。我认为,这才是既有住宅唯一正确的改造方法。
四、如何提高收费率
上述改法主要是为了提高收费率,而提高收费率应采取以下措施:
1、政府要高度重视低保户等的采暖保障问题,(有的省、市已出台了对城镇低保户给予专项补贴的文件)要拨出专项资金,给以补贴,并使其制度化。这样供热单位就不会降低收费率。
2、建立热计量收费机制,政府要出台切实可行的热计量收费实施办法,热用户就可按此办法进行交费;
3、政府、产权和供热等单位,共同努力,一定要使热用户不热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供热单位也要确保供热质量。这是确保收费的基础,也是供用双方经常纠缠问题;
4、供热单位要加强收费,既坐收,也要入户收,以便提高收费率;
5、对应交而不交费的热用户,供热单位要进行起诉,通过法律程序强迫其交纳采暖费。对此,司法部门要给予大力的协助和支持;
6、政府要加强宣传舆论工作,对“热是商品”、“谁用热,谁交费”,热计量知识和热改的意义等进行宣传教育,以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顺利开展热计量改造、收费而奠定基础。
7、也应该到热改先进的兄弟省市参观考察,吸取经验、教训,以便加快我们的热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