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计量收费目的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能源消费、环境污染、资金短缺问题日益突出。我国的国情是人口众多,经济水平差异很大,平均能源占有率很低,节能和环保问题迫在眉睫。
对以燃煤为主的热源供热系统来说,节能、节煤有三个主要的途径[1]:
一个是建筑节能,提高建筑的保温能力;
二是提高燃煤锅炉的燃烧效率和热网输送效率,减少热能浪费;
三是对供热系统调控并进行热计量,使用户行为节能。
对于供热系统热计量节能而言,已达成共识,目标是节能,把由于过热(我国供热系统热力失调严重)开门窗造成的浪费节约下来,这一部分我们称之为技术节能,大约占热计量节能的50%另一部分是行为计量节能,就是把用户不在房间时的温度降下来(降低散热量),这一部分也大约占50%。因此,热计量的结果不是遏止用热,降低生活标准。应根据我国国情,在热计量中重点考虑的是买卖双方的经济问题,注重在减少“投入”而获得较好“产出”的基础上使得用户看到实惠,有利于热计量的推广和减少各方面的矛盾。同时,收费问题也是一个影响到热计量公平、公正的问题,它涉及到政府、供热部门和千家万户的利益。
关于收费的公平性要体现收费的公平性,收费体制建立的基础应该是人人平等,要体现这种体制或者说是制度,就应从热量的传递特点说起。众多文章都承认计量“热量”问题,不象水、电、气等那样计量简单方便,是由于热量有热传递现象,由于无法准确计算户间传递的热量,实际实验测试表明,京津地区中间层的某些南向房间冬季不采暖时,靠临户的热传递,其温度可以达到12~14℃,户间的传热量最大可以达到80%。但是,任何事物都有着“二重性”,在一栋建筑中,热传递有两种:户间传热和围护结构(包括门窗)向外传热,因此,户间传热决定了这样一个本质,住户住不住、用不用热,必定会有一个系数来修正其用热量,用来交一部分基础费;同样,围护结构传热决定了住户必定根据位置的不同进行热量修正,实际情况如此,如果把一栋楼的维护结构向外(根据设计资料可以方便计算出)的传热量也作为基础费用的一部分(通过测试),相当于对首层、顶层、边角等“不利”住户进行了修正,这样是比较符合建筑客观传热实际的,这两个问题的合理解决有利于收费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