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要闻

屡上“黑榜”供热企业将被淘汰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3  浏览次数:240
     沈阳日报、沈阳网讯(记者 彭跃东)3月2日,市供热办通报2月份全市供热运行情况。沈阳元发供暖服务有限公司(5.87‰)、沈阳民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2.5‰)、沈阳环佳地源热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1.70‰)、沈阳鼎康供暖有限公司(1.29‰)、沈阳市辽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27‰)等5家供热单位因问题比较突出、用户投诉率较高被通报。

记者注意到,1月份,沈阳元发供暖服务有限公司和沈阳民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也曾上全市供热“黑榜”。对此,市房产局负责人表示,为规范供热企业的经营服务,沈阳在本年度采暖期建立了供热企业失信行为的联动惩戒机制,把进入“黑榜”的供热企业纳入到失信企业名单当中,将在全市信用平台进行公示,由政府多部门联动惩戒,限制企业未来经营活动当中的诸多行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供热企业“屡教不改”的行为,根据《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不按照规定供热,情节严重的”由市供热管理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利用“拆小并大”、应急接管等手段,有条件地将这样的供热企业清除出供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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