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控制煤烟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2014年海东市制定出台了《海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2014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煤改气列为重点目标责任。而海东各县(区)政府以责任书为目标,明确落实责任和任务,全力推进煤改气工作。
2014年,海东市完成261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完成470家餐饮单位煤改气,取缔城区露天烧烤点310个。责令125家劣质煤炭经营户停产。
与此同时,海东市加强区域合作,民和县政府与甘肃兰州红古区政府达成环境污染联防联控一致意见,区域协作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