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湾俊园小区业主说,当初买房时,与开发商签的合同是15年供暖,没有料到出现了种种状况,而开发商则推卸责任,称没有义务再出资改造供暖管网,将责任都推给了三家供暖企业,供暖企业又以各种理由推诿,致使当年花高价买的暖气房成了摆设。
像蓝湾俊园这样,开发商卖房时将供暖作为卖点,但后期如何保证使用却避而不谈的现象,在我市目前在售供暖楼盘中普遍存在。徐东一供暖楼盘的业主说,入住一年多来,供暖效果不错,比使用天然气要便宜,邻居们多数都比较满意,但大家对于未来也很担忧,因为购房合同中,开发商并没有承诺“供暖多长时间,供暖设备坏了以后怎么办”这一类具体问题如何解决。青山一供暖楼盘业主昨日看了本报报道后,也提出了类似担忧,目前该楼盘是新小区,供暖设备运行正常,眼前不存在问题。但以后设备慢慢会老化,坏了后是自己修还是物业或者开发商修,合同中也没有约定。
据了解,我市除了像蓝湾俊园这样集中供热的小区外,目前新开发的楼盘多数采用地源热泵等技术,通过开发商自建供暖设施为业主供热。据地产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不少开发商其实对地源热泵等技术持保留态度,因为其设备一次性投入成本高,设备容易坏,后期很难持续低成本使用。为了避免“后患无穷”,因此开发商一般会在合同中避免承诺使用期限以及长久保修措施。
既然开发商不为供暖兜底,那房子的“养老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能否为供暖“保驾护航”?记者从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了解到,我市规定维修资金可用于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仅限于电梯等5种情况,并没有明确表明可以用于小区供暖设施,政策方面属于空白。
这意味着,供暖小区存在“现在用得好,以后用不了”的状况。房产律师张在叶表示,现在供暖楼盘越来越受欢迎,建议购房者在买房时,对供暖使用期限、保养、维修等,在购房合同中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