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要闻

白塔等地1.1万户今冬将享受24小时集中供热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7  浏览次数: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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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暖季

  今冬如果您有供暖方面的困惑或问题,可以拨打本报96128热线电话,我们将及时反映给相关供暖部门,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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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主任记者 刘桐 实习记者 高庸 实习生 王昕)昨日,沈阳市大东区供热办副主任张逢做客本报“供暖督办热线”,对今冬供暖期的政策进行答疑,在1小时的热线接听中,共接听供暖热线30余条,部分问题现场督办解决。

  大东区供暖办副主任张逢在本报接听热线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宫晓天 摄

  工农路、白塔、东北大马路

  等地区的1.1万户居民

  今冬将享受到24小时集中供热

  张逢表示:“今年大东区实施‘拆小并大’联网集中供暖工程,拆除小锅炉供暖面积达70万平方米,区内1.1万户的居民能在今冬享受到24小时集中供热。惠及区内的工农路、白塔、东北大马路等地区的居民。”

  目前沈阳市40吨以上的大热源集中供热率为88%,而大东区集中供热率却高达92%。

  此外,今冬大东区还24小时全天候开通供暖值班应急热线24311965,解答大东区居民供暖遇到的难题。

  “马上对204地区分户施工管线包上保温层”

  昨日,市民李女士反映:“我家所在的204地区60栋,今年进行了分户供暖的施工改造,但是供暖公司没有安装上保温层,我们都很担心今冬会因此供暖质量不达标挨冻。”

  张逢在现场第一时间拨通了负责204地区供暖公司的经理电话,询问分户施工情况。

  “确实部分居民楼有走廊管线未包装保温层的情况,情况属实,将马上督办供暖公司限期予以解决。”张逢表示。

  据介绍,今冬部分剩余的老旧居民小区进行了分户供暖,这样能够提升供暖质量。

  这样在走廊内就会有供暖管线铺设,但是如果不包装上保温层,这样热量就会散失,势必会影响取暖质量。

  张逢也提醒其他小区的居民,走廊的管线必须包装上保温层,如有破损马上通知供暖企业补上。

  事后,204地区的供暖公司的孙经理表示:“公司立即进行整改,正在统一采购保温材料,近期将就将对该栋楼进行保温包装,请居民放心!”

  “明年工农路联网集中供热,今冬督促加劲烧”

  市民冯先生反映:“我家住在大东区工农路219号,目前由家附近的惠涌小锅炉供热,加上把着房山,以往供暖质量不高,半夜都不敢起夜。”

  张逢当即表示:工农路地区已经被区里列为“拆小并大”集中供热的地区,今年未被列入到集中供热的范围,明年就能进行联网改造,这样明年工农路地区就会并入到集中供暖的惠天供暖范围内,这样供暖的温度就会大幅度提升。

  此外,今冬大东区供热办也会督促惠涌供热公司加强今冬供热工作,确保供热质量。

  六种陈欠情况不同追缴办法

  破产企业人员由原单位出证明

  昨日在接听市民热线中,“呼声”最高的问题就是关于陈欠供暖费的情况。

  市民李女士询问:“我原来是无缝钢管厂的职工,现在单位破产了,今年缴纳采暖费时发现原来单位有陈欠,这样不收今年采暖费,这可咋办?”

  张逢解释道:陈欠的问题比较复杂,按照沈阳市房产局的文件要求大致上分为六种情况处理,但是其中还有具体的细节要求。

  像单位陈欠的情况,如果单位在2004年之前有陈欠,就需要您到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和破产善后部分出具证明,持原单位欠费证明出具给供暖公司。但是在2004年之后陈欠的就需要个人承担。

  此外,根据沈阳市房产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沈阳市民用建筑供暖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对供暖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六种情况规定收取陈欠的采暖费。

  1.“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破产企业职工、失业并轨等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供热单位向原单位依法追缴属于原单位陈欠的采暖费,不得向个人追缴。

  2.对经市、区认定为不具备交纳采暖费能力企业的职工,该企业被认定前陈欠的采暖费,作“挂账”处理。

  3.对办理采暖费转移手续的用户,其转移前单位陈欠的采暖费,由供热单位向原承担采暖费的单位依法追缴,转移接收单位只负责转移后的采暖费。

  4.对分户供热改造以后的用户,供热单位应按其合同向原交费主体追缴陈欠的采暖费,不得向用户个人追缴。对交费主体为用户个人的,供热单位可采取逐年清缴的办法处理。

  5.供暖单位应该承担确认交费主体的责任,不得把确认和追缴职工单位陈欠采暖费的相关责任强加给居民用户。凡能够或已经提供是由单位支付的相关证明的,供热单位应向职工单位确认和追缴陈欠采暖费,不得进行重复确认和拒绝收取当年用热户采暖费。

  6.有陈欠采暖费的房屋在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过程中,原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能够提供欠费主体等相关证明的,供热单位应当向原欠费主体追缴;房屋再次转移,本次出让方没有陈欠采暖费的,供热单位不得拒绝新用热户采暖费。

  车库按照网点半价收费

  每平方米16元

  市民李先生:“我家一层是车库,今年里面安装了暖气,怎么收费啊?”

  张逢表示:车库供暖收费标准有规定,是按照网点门市供暖32元/平方米基础上,半价收取,这样车库就是按照16元/平方米收费。此外,按照规定:居民供热面积的确定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超出房屋所有权证标明建筑面积且有采暖设施的部分,层高达到2.2米的部分全额计入供热收费面积;不足2.2米的部分,按50%计入供热面积。

  如果赠送的阁楼中没有供热设施,但用户想要供热的,应先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由供热单位负责设计、施工、安装供热设施,双方签订供热合同,核定供热面积后交纳采暖费。

  今日和平区供热办

  接听本报督办热线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主任记者 刘桐)今日14时至15时,和平区供热办信访部部长柳新将接听供暖热线,介绍今年和平区供暖的准备工作,同时解答并解决市民问题。

  热线电话:024-31521015

  接听时间:14时-15时

  物业费“捆绑”采暖费

  被叫停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实习记者 高庸 主任记者 刘桐)昨日,于洪区供暖办叫停沈阳赤道供暖公司“不缴物业费,就拒收取暖费”的违规行为。

  昨日,家住于洪区九号公寓的郑先生拨打了本报供暖热线,说自己在缴纳取暖费的时候被告知,如果不把自己家欠的物业费交上,就不收今年的取暖费。

  最后,赤道供暖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不再捆绑收取物业费和取暖费,但是,对于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将酌情走法律途径解决。

  于洪区供暖办的工作人员针对物业费和取暖费捆绑收取的情况是否合理这一问题表示:有关条例明文规定:物业费是物业费,取暖费是取暖费,二者不是一回事儿,不能混为一谈。只要用户没有陈欠,供暖企业或代收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居民的取暖费,影响居民的正常供暖。

  最后,于洪区供暖办表示,对于赤道供暖公司捆绑收取物业费和取暖费的行为将予以叫停。

  在沈“烧锅炉”每月

  最低能挣2460元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高巍 主任记者 房延彦)全国首份市级供热行业工资集体合同昨日在沈签订。

  目前,供热行业职工普遍存在工资较低、收入不均衡等问题,最低工资仅1400元,成为沈职工收入较低的行业之一。

  经过企业与职工代表的协商,确定了8个工种的最低工资标准。最后,《沈阳市供热行业工资集体合同(文本)》的19条35款全部通过,形成了合同草案。这份合同草案明确了沈供暖行业各工种最低工资标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年度工资增幅等,其中确定后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比沈阳最低工资标准提高23.1%;确定了年度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6%,并明确了工资支付办法。

  供热行业部分工种

  工资协商前后对比

  工种岗位司炉工电工焊工管工

  协商前2400230025002300

  协商后2460235024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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