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鞍山市供暖办获悉,供暖报停和恢复,应在9月30日前到供热企业办理。
供暖单位为确保供热效果,在供暖期前要进行试水调试,目前我市供暖企业的试水工作已经陆续展开。待管网内满水循环后,停供和恢复供热,都将影响整个循环系统试水,因此供暖停供和恢复供暖手续需提前办理。供暖企业也提醒热用户,今年冬季暂停供暖或者要恢复供暖,尽快到供暖企业办理,房屋停止供热和恢复供热的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若用户上一年办理停供,今年继续停供,最好到所在区域供暖所进行续办。但需要注意的是,非一户一阀用户,不能办理暂停供热。
还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房屋一旦停止用热后,该户供暖用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室内给排水等设施正常使用。因室内温度过低致使室内给排水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损坏,以及给相邻热用户造成损失的,由该热用户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