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要闻

网传“取暖费将降”官方称“不确定”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6  来源:赤峰日报  浏览次数:265

发改委:文件要求对供暖企业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这几天,微信出现了一则《取暖费终于要降了,内蒙古发改委:暖企有降价空间的应立即降价!》的信息,因取暖费关乎千家万户,此信息一下在微信中广为流传。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自治区的确有相关文件,但目前赤峰市暂未接到此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对供暖企业成本监审工作,所以供暖价格是否下降还不能确定。

微信中这样表述:2012年下半年以来,煤价大幅下降,燃煤供热企业的燃煤成本相比之前会有所降低,因此,许多群众提出应当相应下调供热价格的问题。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供暖价格监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自治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供热价格监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供热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冬季正常有序供热采暖。《通知》指出,由于内蒙古地域辽阔,各地供暖情况差异较大,供热成本和煤价下降的幅度也有所不同,各盟市价格主管部门收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对当地供暖企业的成本监审工作,及时掌握供热企业由于煤价下降对供热成本影响的情况,同时根据供热企业成本调查监审结果,采取不同方法进行解决,认真疏导供热价格矛盾。对由于煤价下降,供暖企业有降价空间的,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按国家相关法定程序立即降低供热价格;对煤价下降供热企业仍处于亏损状态,或者没有降价空间的,要在今年供暖期之前通过媒体、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成本调查监审报告。

此消息一出,供暖价格是否会下降引起赤峰市民的关注。那么,网络传播的这则信息是否属实?记者采访了市发改委了解到,在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官方网站上的确有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供暖价格监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但是目前我市还没有收到此通知。另外,文件中并不是说要求各地直接降低供暖价格,而是要求各盟市开展对当地供暖企业的成本监审工作,所以供暖价格是否下降还不能确定。(记者刘波实习生张兰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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