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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承诺市政供暖 西安一小区开发商自作主张建锅炉房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5  来源:陕西传媒网  浏览次数:221

常言道,七月流火,九月授衣,炎热的夏季逐渐过去,一些未雨绸缪的市民已经开始关心起小区的供暖来了。家住西安市梨园路“金业·观湖大第”小区的业主们就因为一件事发了愁,购房合同上明明写着市政供暖,小区却又建起了锅炉房,这让业主们纷纷开始担心自家小区的供暖在今年冬天是否能如期而至。

胆大

未与业主协商 开发商自作主张修锅炉房

最近,该小区正在3号楼北侧进行一项建设施工,而绝大多数小区业主并不知道已经基本完工的小区又在修建什么设施。经过对施工人员的询问才得知,原来开发商要建一座天然气锅炉房。而令业主们惊讶的是,当初在购房合同中,开发商承诺给业主的采暖系统是“市政供热,地辐热采暖”,现在却为何要修建锅炉房呢?

市政供暖又叫城市集中供热,由城市集中供热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称之为城市集中供热,简单来说就是由一个大的供热公司向各个单位或生活小区集体供热系统,以此减少占地面积,降低了大气污染,节约了能源。而天然气锅炉供暖与集中供暖相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供暖效果得不到保证,而且锅炉房的建设也占据了业主们的生活空间。

扯皮

开发商称附近无供热管道 热力公司回应未收到申请

一些业主表示,当初购房时就是冲着集中供暖才选择了这个小区,而如今在完全没有与业主协商的情况下,就自作主张将集中供热取消并改为由小区烧天然气锅炉供热,对这一举动,大家实在不能接受。

就此问题业主们立刻推选代表与开发商进行协调,而开发商给出的答复是,该小区附近并未铺设热力公司供热管道。但记者在主管此小区供热的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小区此前并未上交供热申请。

推脱

今冬到底如何供暖 物业表示并不知情

就这一问题,记者向小区物业公司——西安永坤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了解了情况,该公司负责人张女士称:“物业对于小区是否正在进行锅炉房的建设并不知情,这些都是由开发商负责的。”

对此说法,业主们纷纷表示并不认同。据业主张先生讲述,本月15号小区开始进行锅炉房建设的施工,随后某天然气锅炉厂商代表被邀请进入小区,在小区广场上对天然气锅炉的功能进行了宣讲介绍,作为小区管理者的物业公司很难在这种情况下做到完全不知情。
 

诉求

只求履行《购房合同书》承诺 给大家一个答复

随后,记者对小区与开发商——陕西小白杨实业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芦剑峰进行了电话连线,并请其来到小区现场,与业主们进行面对面协商交流。芦称,目前小区锅炉房的建设已经全部停工,天然气炉订单也已退订,与热力公司签订供热合同的相关事务也由其本人负责办理。但鉴于热力公司实现统一供热还需完成通入小区管道的相关施工,因此他本人并不能保证今年在供暖期是否能如期进行统一供暖。

业主们表示,只要开发商能履行合同条款,对于施工带来供热时间上的影响能予以谅解。

律师

欺骗性违约业主可索赔 客观原因建议签《补充协议》

针对这一现象,记者咨询了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的李耀军律师。李律师介绍,如果在《购房合同书》上写明采用市政供暖而实际上没有兑现时,开发商已经客观上造成了违约行为。

“如果是开发商压根没打算接通市政供暖而是打算自己修锅炉房,这就属于性质较为严重的欺骗性违约,业主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其他责任。”李律师说。

李律师介绍,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由于天然气管道铺设、基础设施不到位等客观原因导致小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接入市政供暖,自备锅炉房只是过渡使用,虽然这种情况同样也属于违约行为,但开发商应主动向业主解释,加强沟通,明确恢复市政供暖的时间表。

鉴于自主供暖费用一般均高于市政供暖,针对该小区的具体情况,李律师建议,开发商最好与业主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规定使用锅炉房供暖的具体时间,并按照市政供暖收取费用,其余部分由开发商承担。 (记者 马磊 实习生 李轲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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