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根据日前出台的《关于做好2013至2014年度供热保障对象网上认定和热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本供热期热费补贴的认定工作将在本月末截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六种人”补贴对象应抓紧向所辖热企申报。
《通知》指出,哈市(呼兰、阿城区除外)的热补保障对象为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性质应当是非营业性居民住宅。《通知》规定,热补使用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低于45平方米的(含45平方米),按实际住房使用面积计算,超出45平方米的热费由个人承担。
3月7日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根据日前出台的《关于做好2013至2014年度供热保障对象网上认定和热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本供热期热费补贴的认定工作将在本月末截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六种人”补贴对象应抓紧向所辖热企申报。
《通知》指出,哈市(呼兰、阿城区除外)的热补保障对象为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性质应当是非营业性居民住宅。《通知》规定,热补使用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低于45平方米的(含45平方米),按实际住房使用面积计算,超出45平方米的热费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