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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供暖试点“打表”热计量收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2  来源: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180

  为降低供热能耗、提高资源利用率,进而推动供热体制改革,沈阳市将试点供热计量收费。一是对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包括建筑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安装热表、温控阀等)、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更换管网、阀门等)和建筑维护结构保温改造(外墙保温、更换门窗等)。二是对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主要包括建筑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两项。

  供热计量收费即在楼道里安装热表箱,在住户家中安装温控阀,根据用户使用的热量进行收费。目前相关部门已经选定两个小区进行试点,分别位于铁西区和皇姑区,试点小区先按照房屋面积交采暖费,待明年供暖期结束后再对各户用热量按表结算。如果住户的热费高于以往按面积收费的金额,无需多交费;如果住户的热费低于以往按面积收费的金额,补给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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