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住户取暖费标准是多少?”“村证房和市证房取暖费标准是否相同?”“新入住的小区供热费用由谁来支付?”……在供暖来临之际,有不少市民对取暖问题存在疑问。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为市民答疑释惑。
商用住户按建筑面积缴费
市民马女士家住省会和平路与青园街附近的和合大厦,最近,她对缴纳暖气费的事情有些不解。马女士介绍说,当初,她购买该套写字楼时,房产本上标的是70年产权住宅,可物业收取物业费和暖气费却一直按照商业标准收取。
马女士还表示,他们楼里确实有不少房屋用作商业用途,她们家最近也开始转作商用,请问,这种情况该按照什么标准收暖气费,是按照建筑面积还是实用面积?
记者粗略汇总了一下,近段时间以来,本报接到不少市民反映关于商业用房屋收取暖气费标准的问题。
对此,石家庄市华电供热公司的接线人员表示,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的有关规定,商业用途的房屋与普通住宅暖气费收取标准是不同的,上述情况中,尽管马女士的房产本上标的是住宅,但她已经将房屋用作商用,由此供热企业与马女士所签的供热协议应为商用性质,所以马女士应按照商用取暖费标准缴费,大致在31元/平方米上下浮动,去年是34.1元/平方米,具体情况根据市物价部门给出的价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