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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供暖经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9  来源: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200
  包头市供暖经营管理处的各位用户,从2013年8月25日至2013年10月15日您可以到居住地供暖站交纳13/14采暖期热费,在此期间供热站周末、节假日不休息,可正常交纳。在本采暖期不用热的用户,请在8月30日至9月30日办理停暖手续,逾期未办理将视为供暖,交纳全额取暖费。供暖开始后15日起按日加收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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