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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供热条例征求民意 暖气报停收费拟取消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05  来源: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176
  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用户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用热量收费。根据草案送审稿,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规定当地采暖供热期起止时间,并根据气象情况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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