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中,听取了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地热维修纠纷多、地下车位热价乱、松北群力居民申请停热多、节能建筑耗能少热费一样等问题,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建议:通过采取改进地热设计施工标准、规范地下车位热价、针对性控制松北群力停热、实行差别化热价等措施,推动哈市供热市场安全有序运行。
建议在全额热价的20%基础适当上调
目前,哈市物价部门将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收取标准核定为全额热价的20%,然而从实际调查情况看,这一标准低于供热企业平均支出的一半以上。特别是哈市松北、群力等区域的住宅小区因住房空置率高、停热用户多、停热面积大,但停热费收取过低、供热系统失调,造成未停热用户室温降低、供热企业负担加重,导致供热热源与供热负荷不匹配,影响供热系统运行安全等矛盾十分突出。哈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将目前协议停热用户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的标准,即全额热价的20%适当上调,对松北、群力等区域的住宅小区还应当有针对性地研究控制停热的措施,完善停热条件与标准,确保供热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