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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规定末寒期中断供暖最高罚3万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14  来源: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156
  沈阳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供热系统正常的状况下,供热单位应保证室内温度24小时达到18℃。在末寒期,供暖也不能偷懒,如果供热企业中断供暖,按照相关规定最高将罚3万元。
  
  现场体验
  
  室温15度在家穿棉袄
  
  皇姑区紫荆花小区住户暖气不热一事见报后,昨日,皇姑热电供暖公司相关负责人致电本报表达歉意。“升温回炉需要一定时间,让老人冻着了,我们很过意不去。现在热网能保证在75度,居民家的暖气肯定没问题。”
  
  13日,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南街化工北巷10号楼的居民向本报反映,小区不少居民家的暖气都不热,正赶上雪后降温,在家也要穿着羊毛衫加上大棉袄。
  
  该楼居民王大爷家的温度计显示15度,暖气摸起来有些发凉。王大爷告诉记者,自从十几天前气温升高以后,家里的暖气就一直不太热,可是昨日一下子降温,老人就扛不住了。
  
  13日,新北方热力供暖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的锅炉并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也不存在不烧煤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将立即派人前往居民家查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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