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气温骤降,家住沙河口区德源小区二期德源筑座的高女士昨日向本报反映,前些天,她家的暖气突然不热了。几个邻居也都说遇到了同样的状况。
随后,她看到了在电梯里贴的通知说,负责辖区的大发热电正对楼内管道井进行维修,所以暖气停供,将于近期恢复供暖。11日下午,高女士发现家里的暖气管还是冰冰凉,距离6日停供已有6天。
她咨询供热公司,对方说还在维修中。“我想知道啥时能恢复供暖,也想弄清楚这期间是否应该给我赔偿。”高女士说,就此问题,供热公司的客服和供热公司下属负责小区的供热所都互相推。
昨天,记者拨打了供热所的电话,负责人表示高女士所在高层的几个楼层的暖气管道出现了问题,他们进行了维修,当天就能恢复供暖,赔偿问题需咨询公司客服。
供热公司的客服说,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对用户赔偿,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写报告,要报到主管部门,经审批后就可以通知用户拿赔偿了。那么,赔偿的标准怎么算呢?记者联系到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解释说,遇到此类问题,应由供热单位和用户协商解决,赔偿一般可以按照供暖总费用除以供暖期天数,再乘以停供的天数来算。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咨询市供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