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春市市政公用局获悉,今年长春全市将新增供热能力1000万平方米,提升热电联产供热调峰能力,规划发展区域集中供热联网建设,新增供热管网30公里,改造供热管网100公里。结合热电一厂新增供热能力,改造宽城区铁南、铁北区域供热管网,逐步实现区域内分散采暖锅炉并网改造。
扩大供热计量试点范围,健全完善供热计量收费体系,逐步实施计量收费。充分发挥供热企业责任主体作用,加大新建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力度;建立供热计量信息采集、统计、利用系统,科学评价供热系统节能效果,指导供热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
加强供热管理法制建设,计划出台《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依法管理城市供热工作。完善供热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健全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征求热用户意见,全面考核供热企业综合服务质量。全面签订供热特许经营协议,依法整顿供热市场秩序。
明确弹性供热标准,纳入供热法规范畴,在接近采暖期法定开栓日(10月25日)和结束时(次年4月10日),连续7天室外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供热企业启动弹性供热程序,提前开栓或延续供热,弹性供热质量作为供热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