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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热企将被追责 分户计量收费仍多退少不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15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浏览次数:170

  城市信报7月13日讯 今冬具备热计量条件的住宅咋收费?旧建筑节能改造,费用咋出?7月13日,记者从全省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上获悉,2011年采暖季实行热计量试点的建筑,依旧执行“多退少不补”的收费政策。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表示,热计量改造将严格实行供热计量和建筑节能监测产品推荐目录制度,杜绝假冒伪劣。“生产、经销企业要确保供热计量装置、温控阀、建筑能耗数据采集器,分别在安装使用后的5年、9年、15年内免费保修保换。”

  我省也给各地热力公司戴上了“紧箍”,对已具备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实行同步计量收费,否则依法追究责任。(记者 李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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