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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报停供暖服务可通过电话或短信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27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王光照  浏览次数:154

  本报6月26日讯(记者 王光照) 26日,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贾玉良说,标准化服务正式实施后,市政部门将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尽量做到让市民满意。

  贾玉良说,过去试行的标准中,要求燃气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入户安检,但是运行过程中,燃气企业表示这样的要求很难实现。“燃气安检的国家标准是两年一次,我们就规定企业每两年入户安检一次。”贾玉良说,虽然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困难,但要求绝对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原来要求燃气安装、维修人员完成相关服务后,12小时之内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但山东济华认为,夜间回访容易扰民,提出夜间9点至次日早上8点禁止回访。市政公用事业局也根据企业的意见,修订了规范化服务标准。

  另外,在标准化服务修订过程中,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也吸纳了市民的意见。在燃气方面,山东济华将对外承诺通气点火时间由90天缩短为60天;在供热方面,按照原标准,集中供热用户更名过户,需要在当年9月30日之前申请办理,但在标准化服务正式运行后,将不设置时间限制,从而方便二手房交易用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原标准规定集中供热用户申请报停,需要在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新标准运行后,市民申请报停将不再局限于“书面”,而是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更便捷的方式进行供热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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