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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热计量收费今冬有变化 楼用22元/吉焦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05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浏览次数:166

  乌鲁木齐在线讯 如果您家的采暖费用是按照热量来收取的,那么2010年至2011年采暖期,您家的采暖费用将有变化。 

  本采暖期,首府按热量收取采暖费用的建筑,继续实行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相结合的计费方式,但热计量价格不再是35元/吉焦。 

  4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近日下发的《供热计量暂行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结算点为户用热计量表的销售热价为23.5元/吉焦,结算点为楼栋热计量表的销售热价为22元/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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