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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热计量收费在试点 大部分仍按套内面积收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02  来源:齐鲁晚报  浏览次数:181

  10月31日,市民唐先生拨打本报热线询问,今冬他家里安装了热量表,不知道是按面积收费还是按热计量收费。

  供热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今年济南绝大部分集中供暖用户仍然按照套内面积每平方米26.7元收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供热,仍按套内面积每季每平方米19.5元的标准执行。

  但是今年济南有300万平方米的建筑进行热计量收费试点,其中民用建筑100万平方米,公用建筑200万平方米,目前试点位置确定在济南热力和济南热电两个供热企业的服务范围之内,正在选取过程中。收费采取“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热计量收费如果多于按面积收费金额,多出部分将退还用户,如果热计量收费少于按面积收费金额,差额不用补齐。(记者 师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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