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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5个小区供热实行计量收费 先期"多退少不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07  来源:水母网  浏览次数:173

      水母网9月7日讯(YMG记者孙致霞)记者昨天获悉,从今年开始,烟台对集中供热区域内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面积式”计价收费方式,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市区内有5个小区列入 
      供热计量收费试点。
      实行供热计量收费试点的小区一共有5个。500范围内供热计量试点小区为:中桦家园、天虹凯旋城、海天名人广场、万光观海花园。市城管局热力公司供热范围内的鹿鸣北区,约有5万平方米的供热面积,也具备了供热计量收费条件。

      烟台在推行供热计量收费起步阶段,先期实行“多退少不补”政策。即在供暖前先按面积计算热费一次性收取,供热结束后进行结算,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在供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给用户。等供热计量收费完善后,热费结算再实行“多退少补”。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等非人为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面积收费结算。

      据悉,根据烟价[2009]96号文件暂行规定,计量供热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费=9.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量热费=36.08元/GJ×耗热量(GJ)。

      据了解,装上计量表后,用户可以自己根据情况调控阀门,天冷的时候可以加大流量提升室内温度,温度较高的时候可以减少或者关闭阀门,达到节能省钱的目的。

      又讯(YMG记者 孙致霞) 为避免交费过于集中,方便用户交纳采暖费,今年,500供热公司将于9月10日开始收取采暖费,与往年相比提前了半个月。

      交费时,用户需记准自己的供暖编码到500供热区域内的烟台银行(原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晚缴费的用户将按市相关管理规定加收滞纳金,请用户抓紧时间办理缴费,以免影响正常供暖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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