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家中自采暖的居民日前发现,正在进行的燃气自采暖补贴并未因去年冬季延长供暖,获得额外补贴。2009-2010采暖季,全市集中供暖的小区延长了22天供暖,供暖企业可获得政府补贴。居民质疑,补贴政策为何不能惠及自采暖用户。市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政管理不是简单的统一福利,自采暖用户,有能力自己采取办法取暖,因此政策会区别对待。
■自采暖补贴
执行往年标准
据了解,“2009-2010采暖季”燃气自采暖补贴工作近日启动,每立方米补贴0.15元,但补贴采暖的时间与往年一样,仍是11月15日至3月15日。而非本市2009-2010供暖季集中供暖的时间11月1日至3月22日。
日前,朝阳区十八里店观筑庭院小区贴出通知,称将进行燃气自采暖补贴,通知称,返还补贴包括“2009-2010采暖季”的燃气自采暖用户,以及“2007-2009”采暖季符合补贴条件但是未补贴的用户,将一并补贴。
采暖时间延长了,是不是自采暖用户可以多得补贴?记者从供暖热线了解到,“2009-2010采暖季”燃气自采暖补贴的形式和标准与去年相同,还是按照11月15日到3月15日的时间段内消耗的燃气进行补贴。
■居民质疑
采暖补贴不应区别对待
对于这样的补贴办法,小区居民郑先生有些不满。郑先生表示,去年冬天来得早,家里一进11月就开始烧暖气了,采暖时间只会比集中供暖更长,这些钱都是自己掏。集中供暖的居民也是多享了供暖天数,供暖费不变,供暖企业还能获得补贴。政府对供热企业提前供暖的面积都补贴了,也应该扩大燃气自采暖用户的补贴时段。
家住海淀的自采暖用户张先生认为,同样提前进行了冬季采暖,自采暖用户和集中供暖企业都应该获得政府补贴,不应区别对待。
由于2009-2010供暖季,北京遭遇寒冷天气,根据市市政市容委统一安排,全市集中供热的时间从原来的11月15日到来年的3月15日,扩展至11月1日到3月22日,较正常供暖季多出22天。
■政府补贴保障
不是天冷就给钱
对此,市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冬今春北京遭遇了最长的采暖季,集中供暖的居民不具备延长供暖的条件,因此政府部门统一下发命令,要求集中供暖企业应当保障这部分居民的采暖。
“因为集中供暖的居民,自家不能控制采暖,政府考虑的是让这部分居民别冻着,而不是简单的天气冷就给钱的问题。就像政府主张市民出行坐公交,政府会给予补贴,但私家车政府不会给予补贴。”该负责人称,市政管理不是简单的统一福利。从整个社会面上来说,不可能做到所有政策完全均等。集中供暖是一种特殊供暖形式,单户居民没有能力保障供暖问题。而自采暖用户,有能力自己采取办法取暖,因此政策会区别对待。以后北京推行分户计量后,居民多用热会多交钱,这是采暖发展的趋势。
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考虑问题不是钱的问题,而是社会保障的问题。对那些没有保障,保障能力差的,政府给予补助。对于有保障,个人可以解决的,自己采取办法。政策办法的主流是保障,不具备条件的居民供暖,政府会想办法。
据了解,去冬今春的供暖季延长的22天费用则由政府买单。市市政市容委发布《2009-2010采暖季提前供热的通知》称:本市行政区域内具备条件的供热单位要立即全面启动供热工作;对因提前供热给供热单位带来的燃料成本增加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水、电消耗和人工等),市政市容委会同财政等部门进行测算后予以补贴。据供暖结束后的统计,提前供暖的面积有3亿多平米,约有2亿政府补贴资金给予集中供暖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