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7月20日上午讯 为进一步加强供热运行管理,提高供热质量,确保城区冬季供热安全平稳运行,我市日前决定,城区内所有由物业公司等转供热单位管理的换热站,经评估验收合格后委托各相关供热企业直管;今后新上网热用户所涉及的换热站,必须由供热企业直接运行管理。城区内换热站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对接,实现远程监控和信息共享。换热站托管和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同步进行,于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
记者了解到,换热站是连接供热热源和热用户的重要环节,其运行质量直接关系到集中供热的安全稳定。随着我市供热事业快速发展,换热站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日益突出:一是运营主体混乱。目前,城区相当一部分换热站由物业公司等社会单位运营,尚未实现供热企业直管,增加了供热中间环节。二是运行质量不高。因管理手段落后,以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等因素影响,部分换热站存在供热质量不达标问题,损害了用户利益。三是监管力度不足。由于大部分换热站尚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难以实现即时、有效监管。
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当地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和原产权单位等组成评估小组,对辖区内尚未移交的换热站及其附属小区管网、用户立管等供热设施进行综合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对于供热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小区,由评估小组提出改造意见,并编制投资预算。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改造意见,协调筹集改造维修资金,委托相应的供热企业进行改造,验收合格后办理委托管理交接手续。
根据换热站评估报告,供热企业与原产权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明确约定换热站为无偿委托管理,原产权关系和服务对象不变。实施托管后,供热企业负责换热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维修工作,直接向用户收取采暖费,对供热质量负责。
我市还要求,各区(开发区)要加强对换热站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各供热企业负责出资采购设备并进行安装。在线监控设备要实现对换热站蒸汽、供回水运行参数的远程监控和信息共享。数据采集及远传部分要按照数字城管技术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传感部分的选型及安装位置,由供热企业提出意见,经市区供热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
城区换热站在今年10月底前安装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并验收合格的,每个换热站由市财政按照实际费用给予50%但不高于3000元的补助。今年11月1日以后安装的在线监控设备,不再给予财政补助。
11月上旬,市领导小组将对城区换热站托管和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懈怠、敷衍塞责,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毛德春 张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