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以暖气不热为由拒缴暖气费,供热公司拿出了其多名邻居的签名测温计录,证明温度达标,打赢了官司。
李伟(化名)家住乌鲁木齐市北京路,由于没有缴纳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的暖气费,去年7月,他被热力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1800多元的暖气费。
法庭上,李伟说自家的暖气一直不热,所以他才不交暖气费。并且热力公司从2008年11月起就停了他家的暖气,整个冬季其房屋供热箱的开关一直处于关闭的状态,供热进水管也一直处于脱落的状态,这样根本无法供暖。
法院进行调查后发现确实如李伟所说,供暖开关关闭,水管也没有接上。对此,供热公司说说,虽然供暖开关及进水管均由热力公司管理,但并不在热力公司实际控制下,他人均可触及。至于进水管脱落,是因为7月份是维修管网的时期,公司没有在供热期将开关关闭及进水管取下。
最重要的是,供热公司拿出了一份定点测温记录,这份测温记录是对李伟所居住单元的邻居家的温度测量数据,并且上面有其邻居签名确认供热温度符合标准。
乌市新市区法院认为,李伟的邻居签字认为供暖达标,说明供暖公司供暖是达标的。虽说至今暖气开关仍关闭,管道没接上,但李伟拿不出在供暖期供暖开关关闭与暖气进水管脱落是热力公司所为。而且,李伟所说供暖不达标与停暖自相矛盾,认定热力公司为李伟家供了暖,判李伟交暖气费。李伟不服,告到乌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3月,法院维持原判。(记者 郭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