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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供热收取押金约束哈市业主不改供热设施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1-26  来源:新晚报  浏览次数:171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张磊.)23日,市民吴先生在办理新房进户手续时,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收其300元的“供热押金”,吴先生对此项收费产生质疑。

  吴先生是道外区一新小区的回迁户。23日,他在办理进户手续时,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要收取300元的“供热押金”。由于之前没有听说过这一收费项目,吴先生遂向工作人员询问这笔费用是哪个部门规定收的?工作人员回答:是公司的规定,两个采暖期之后如果业主没有改动供热设施,公司验收合格后可以退还。对于这个回答,吴先生不满意,不想交纳“供热押金”,可不交就不给进户钥匙,最后他不得已交了这笔钱。

  昨天,记者采访了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刘经理,他说,收取“供热押金”是公司的规定。由于许多业主进户后对供热设施进行改动,而改动后供热出现了问题,业主还向有关部门投诉供热单位,他们的工作真是太难做了。没办法,才想出这一招,就是想约束一下业主。

  记者问:“收取‘供热押金’有什么依据?”刘经理说:“‘供热押金’不属于收费,如果业主不改动供热设施,会退还给业主的。”记者:“如果你们退还业主的‘供热押金’后,业主再改动供热设施呢?‘供热押金’真能约束业主不改动供热设施吗?”刘经理说:“不可能完全约束住,但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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