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供热计量如何收费,如今有了明确说法。 11月6日,记者从沈阳市物价局得到消息,最新出台的沈阳市城市居民供热计量收费政策(试行)规定:居民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
有关人士解释,所谓“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基本热价为按面积计价的50%,计量热价为0.1450元/千瓦时(40.28元/吉焦)。
根据最新政策,沈阳市选择具备条件的住宅区实行计量收费试点。实行计量收费的热用户,在开栓前先按面积计价方式预交采暖费,采暖期结束后,根据实际用热量,按“两部制”热价核算费用。低于预交采暖费部分,由供热企业向用户退费;高于预交采暖费部分,试行期间(2009-2010年采暖期)不再补交。
新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住宅区采用热计量收费。有关部门可选择具备条件的住宅区进行热计量收费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