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采暖期前,所有北方城市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将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面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这是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天在唐山市召开的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介绍,目前,大量新建建筑没有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缓慢,大部分既有居住建筑改造没有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大多数城市没有计量热价,无法进行计量收费。
针对这种现状,会议要求,从今年起,各地要把按热计量收费摆在突出位置,坚决做到“三个同步”: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设施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2010年采暖期前,所有北方城市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面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0年采暖期前,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10年前完成北方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任务1.5亿平方米的要求,2010年前完成北方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任务1.5亿平方米,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其中2009年要完成改造任务6000万平方米。
仇保兴表示,下一步各地要加强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对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予供热;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同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不能通过验收、不得拨付中央奖励资金。从明年起,凡是未能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目标任务的城市,不得申报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与此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这些城市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资格进行否决。凡是未能实际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建筑工程项目,不得申报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不得参加“鲁班奖”、联合国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国际、国家级奖项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