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不到20天就到2009年的供暖期了,记者9月27日从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管理办获悉,10月15日,乌鲁木齐将按时供热。
10月1日前,乌鲁木齐各供热单位将完成供热设施、设备的检修和调试,10月5日前完成供热管网注水、试压和试运行。目前,全市重点跟踪监控的44家集中供热企业已签订供煤合同232.18万吨,供煤合同量签订率达90%,储燃煤77.9万吨,达到合同量的34%。
记者了解到,首府凡具备热计量条件的用热建筑,今年都可以实行按热计量收费,供热单位和用户均不得拒绝。按热计量计收热费办法是:每个采暖期开始,用户必须先按建筑面积热价(即22元/建筑平方米)50%的标准(即11元/建筑平方米)缴纳基本热费。采暖期结束后,当实际计量热费高于已缴纳基本热费的用户,需要补缴热费差额(热费差额=计量热费-基本热费); 当实际计量热费低于已缴纳基本热费的用户,不退还热费;当实际计量热费高于按面积计收热费的用户(非居住建筑除外),仍按面积缴纳热费。
据悉,2009年-2010年采暖期,首府较上年度新增约400万平方米用热面积,预计全市总用热面积将达到9900万平方米。今年,首府投入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热电联产工程建设,减少污染排放。(完)(责任编辑:马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