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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首次在调价听证之前 向社会公开调价方案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9-27  来源:山西晚报  浏览次数:181

  方案一:5元/平方米/月,方案二:5.33元/平方米/月(均按使用面积)听证会10月11日举行

  除调价方案外,物价部门此次还公布了参加听证的28人名单。28名参加听证的人中,有14名消费者(他们中有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岗职工、低保户)、4名经营者和利益相关者(他们来自物业公司、供热公司和电厂)、2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5名政府相关人员和1名市工会工作人员。

  受省物价局委托,10月11日上午8时30分,太原市物价局将在该局七楼会议室,召开“太原市城市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28名听证会参加人,将对两套热价调整方案展开讨论,讨论结果将作为政府部门敲定此次太原市民用热价的重要参考意见。

  为透明听证过程,昨日物价部门向社会公布调价方案和参加人名单,这是我省首次在价格调整听证之前,向社会公开调价方案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此次民用热价调整,坚持分步到位和政府财政、企业、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结合我省煤炭资源丰富的实际,居民热价水平将低于北方15个省会城市热价平均水平,低于我省相邻省会城市的热价平均水平。

  由于全国各城市供热价格计费方式和计费时间单位均未统一,为了便于计算和对比,参照多数城市做法,此次调价方案涉及的供热成本及供热价格数据、计费方式统一按“建筑面积”计算。

  据了解,太原市是今年全省首个确定召开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城市。

  ▲方案一:

  太原市热力公司集中供热,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计算,由2.70元/平方米/月调整为3.75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由3.60元/平方米/月调整为5.00元/平方米/月),调价幅度为38.89%,年调价总额12495万元。非居民热价今年不做调整。

  区域供热企业现行居民热价2.625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计算为3.5元/平方米/月),调整后参照集中供热价格标准执行。

  按此方按调价后,采暖期(5个月)人均增加采暖费支出124.6元(每月24.92元),户均增支483.45元(每月96.69元)。影响太原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0.182个百分点。调整后的热价水平,居北方15个省会城市热价水平第13位。

  ▲方案二:

  太原市热力公司集中供热,居民热价按建筑面积计算,由2.70元/平方米/月调整为4.00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由3.60元/平方米/月调整为5.33元/平方米/月),调价幅度为48.15%,年调价总额15440万元。非居民热价今年不做调整。

  区域供热价格参照集中供热价格标准执行。

  按此方案调价后,每个采暖期人均增加采暖费支出153.97元(每月30.79元),户均增支597.4元(每月119.48元)。影响太原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0.224个百分点。调整后的热价水平,居北方15个省会城市热价水平并列第10位。

  煤价上涨是调价主因

  2005年调整太原市城市居民供热价格以来,由于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及其他因素,成本与价格倒挂,供热企业亏损严重。此次调整供热价格,是为了保障城市正常稳定供热,缓解供热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2005年,太原热价调整时,原煤(5200大卡)每吨平均价格为240元,2006年上涨为254元,2007年上涨为339元,2008年上涨为645元。仅燃煤成本一项,就远高于太原市现行热价水平,加上水、电费用的上涨,进一步加大了供热成本。

  太原市现行居民热价,按使用面积计算,集中供热为每月每平方米3.6元、区域供热为每月每平方米3.5元;按建筑面积计算,集中供热为每月每平方米2.7元,区域供热为每月每平方米2.625元,热价水平在我国北方15个省会城市中排倒数第一。

  物价部门对太原市热力公司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显示,2008年,太原市热力公司按建筑面积计算,供热单位定价成本为4.20元/平方米/月。按照2008年电厂平均热力成本和热力公司销售环节实际平均费用计算,太原市综合供热定价成本建筑面积为4.95元/平方米/月。现行热价,与成本倒挂严重。

  经有关部门核实,2008—2009年采暖季,省市政府投入供热补贴资金达26150.5万元,但由于财力有限,缺口仍达22849.5万元,如果今年热价不做适当调整,居民的正常用热将压力很大。

  多项配套措施保供热

  推行多种方式计收热费制度

  结合城市发展及推广建筑节能情况,将推行多种方式计收热费制度。按建筑面积计费的,供暖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按使用面积计费的,供暖面积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安装分户用热计量装置的,实行计量收费(两部制热价)。

  太原市将加快计量收费及分户控制改造步伐,积极推进两步制热价,进一步扩大按用热量计费范围,促进供热节能。机关企事业单位采暖补贴标准将提高

  热价调整后,将适当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冬季采暖费补贴标准。物价部门建议,按现行供暖使用面积补贴办法,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冬季采暖费补贴标准,由现行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4元提高为17.5元,即现行的2.8元/平方米/月提高为3.5元/平方米/月。市财政承担低保户部分热费支出

  为避免供热价格调整,给低收入家庭生活带来较大影响,物价部门建议,热价调整后,对城市低保户居民在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内负担15%的部分,热价由原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8元(区域供热)、3.3元(集中供热),统一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3.6元;其余85%的热费支出(含提价部分)由市财政负担。同时,相应提高太原市低保户补贴标准。

  同时,有关部门将加强对供热行业的监督管理,保证有充足的煤、电、油、气供应,确保冬季正常、稳定供热。供热企业要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各项单耗和运营成本,为居民提供优质供热服务,确保居民温暖过冬。(记者 黄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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