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贺岩报道)乌鲁木齐市全面部署2009-2010年度采暖期供热工作,国庆节前,各供热单位完成全部供热准备工作,10月5日前各供热站完成注水试压等试运行,这是近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作好今冬供热工作的通知》中的内容。
9月20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冬各区(县)要建立完善辖区供热管理机构,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区供热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的供热管理体制。
各区(县)、各级供热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供热准备工作动态,指导督促供热单位做好供热前的各项准备,特别是热源扩容、检修技改和燃煤储备工作,各供热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前购储燃煤,保证10月15日前燃煤储存率达到计划用煤的30%,供热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供热新建、改造工程要提前完成竣工验收和系统调试,供热管网系统要提前进行注水试压,所有供热设施要提前进行试运行并及时整改出现的问题。
同时,要求加强对辖区内供热单位在设施维修改造、储煤、收费、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供热突发事件,确保做好今冬供热准备各项工作。
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用户之间要分别要签订供热合同,依法明确供用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因供热单位原因致使居民住宅居室温度达不到法定标准温度(18+-2℃)的,热用户可依据供热合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各供热管理部门要设立24小时供热监督电话,协调处理上访投诉问题。供热单位是供热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供热单位管辖范围的供热信访问题由责任单位及其主管(权属)部门负责处理,社会供热单位要设专职信访工作人员,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据悉,今年乌鲁木齐市总热面积预计将达到9900余万平方米。其中,集中供热面积预计将达7420万平方米(全市集中供热单位有44家),热电联产覆盖面积达15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