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前,山东省完成19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其中,2009年年内完成9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改造。今天召开的全省墙改建筑节能工作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现场会公布了这一消息。
省建设厅表示,到2010年,全省基本完成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将蒸汽管网和15年以上的老管网改造完毕,网损控制在5%以内,采暖期单位能耗降至标煤20公斤以下。
中央财政目前已预拨1.14亿元,对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进行支持,19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完成后,我省还将获得国家奖励资金7.41亿元。此外,今年省财政已列支1000万元用作改造奖励资金,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筹集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原则,采取中央和省奖一块、地方财政配一块、市场运作集一块、产权单位拿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的办法。各市主管部门将向政府争取由当地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与中央和省奖励资金配套。
从今年起,我省将以商品房为重点,对所有新建建筑全面推行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凡是使用未经省统一认定的节能产品特别是外墙保温材料的,要责令拆下重装,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