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一新建小区今冬已具备供暖条件,但开发商却为每家住户送两台2000瓦的电暖器取暖,并承诺可免费用电。开发商的理由是,小区交工的3栋居民楼只住了20余户居民,入住率低,采暖费收缴率低,若供暖会造成能源浪费。你对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怎么看?
发言者A:反对!一送电暖器,二送免费电,商人会做这样赔钱买卖?毋庸置疑,开发商所派送的小利和他们留在口袋里的好处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换句话说,居民接受他们的派送就替他们省大钱了,或者至少是替他们解了难。节约能源没错,但是拿节约能源说事达到自己的目的是可笑的,有什么问题请和客户真诚协商,通过措施补救并取得谅解不是挺好的吗?不必唱高调吧!
发言者B:开发商是认真践行建设节约性社会的“好同志”,值得表扬,可是,你也得按合同办事啊。合同是按照法律定的,我们国家还要建设法治国家的,你不要把法治不当回事,需要照顾方方面面,不要只说你的理由,不给别人说理的机会。我看,开发商糊弄业主也是习惯了的,不然会得到大家的谅解。这事儿说起来真难办,时至今日,两个月过去了,冬天更冷了,最好还是让开发商收回他的两台2000瓦电暖器好了,也不用浪费那么多电,还是给业主供暖的好。这样谁都不要再嚷,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好方法嘛。
发言者1: 支持! 可能会给客户带来一些不便,但总体思路是对的,确实能节约能源,避免不必要的收费困难。
发言者2: 20户与3栋楼相比确实比例太低。按照一幢楼4个单元,一个单元12户,一户100平米计算,每户采暖费2000元×12户×4单元=采暖费96000元×3栋=288000元,这将近30万元的采暖费为不住人的房子供暖确实是极大的浪费。开发商的做法可以理解。
发言者:3栋楼住20多户,平均每栋楼最多住10户,按5个单元算,每个单元才住两户,的确是浪费能源!而且,开发商已经提供了解决办法,免费用电。我觉得没有什么妥,住户也应该给予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