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热计量改革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天津召开。此次会议被权威人士称为“是一次对供热改革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重要会议”、“供热改革迎来了决战时刻”。
从会议上获悉,目前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的有11个,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城市也进行了“暗补”变“明补”改革。北方地区132个地级城市有88个城市完成了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占67%。实施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实现了“谁用热、谁交费”,确立了“热”是商品的意识。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市场机制的基本建立,不仅是供热体制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而且也为实施供热计量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每年新建建筑约4.75亿平方米,其中70%%没有安装供热计量装置。从2003年建设部等八部委下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的4年间,累计约有13.3亿平方米的新建建筑达不到热计量收费的要求,无法实施按实际使用热量收费,造成“节能建筑不节能,用户节能不省钱”。用户家中无人也不关暖气(或者是没有办法关)、开窗散热等现象仍然十分普遍,用户没有节能的积极性。
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全国节约2.4亿吨标准煤,建筑节能要完成1亿吨标准煤,占40%,其中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热计量和节能改造节约1600万吨标准煤。在建筑节能中,供热采暖节能必须承担至少三分之一的任务指标。
目前,北方地区供热采暖能耗高、比重大。据统计,全国目前供热采暖耗能全年约为1.3亿吨标准煤,占全社会总能耗的10%,北方地区约占总能耗的20%。北方地区城镇既有建筑65亿平方米,集中供热25.2亿平方米,其中大部分为非节能建筑,平均耗能是气候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供热采暖能耗高,除房屋保温性差外,缺乏计量和温控装置是主要原因之一,导致热浪费15~30%%左右。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可以提高供热效率和用户行为的积极性,直接降低供热能耗。实践证明,仅对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并实现收费后,约可节能20%%。如果对集中供热的25.2亿平方米建筑实行热计量改造,实行按热量收费,每年可节约1260万吨标准煤。如果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和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同时进行,节能的潜力可达50%%,即每年节约3150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