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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将力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2-02  来源:中国供热信息网  浏览次数:182

      乌鲁木齐市政府计划到2012年“十一五”期末,让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10%以上。

      12月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建委获悉,《关于推进乌鲁木齐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乌市政府已经批准,并从即日起开始执行。该《意见》明确指出,今后,乌市将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太阳能、浅层地能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

      今后,乌市政府将重点支持以下技术领域中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示范工程、技术集成及标准制定: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采暖 空调、广电转换及照明;利用热泵技术提供供热制冷;与建筑一体化的风能发电技术;农村地区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进行供热、炊事等; 先进适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备及产品产业化;培育相关能效测评机构,建立能效标识,产品认证制度及建筑节能服务体系。

      据了解,从今年起,乌鲁木齐市开始对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进行试点,在年初下达了要完成16万平方米建筑可再生能源的任务,截至到目前,由政府资金引导的试点工程基本完成8.33万平方米,正在施工的近9万多平方米 。其中包括职业大学电采暖1.6万平方米的建筑;新辰房产1.4万平方米发热电缆采暖;自治区外办信息中心楼3300平方米的建筑利用水源热泵供暖;新疆电力科学院2.3万平方米的建筑用土壤源供暖。而盈科房产旧楼的4.9万平方米计划用污水来供暖,目前正在对项目进行规划,一旦实施后效果比较好 ,其新楼10万多平方米建筑也都将用污水进行供暖。

      目前,乌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还存在缺乏充分的资源调研评估,相应的市场运行机制和配套政策未完善建立,相关技术平台条件较差,专业人才匮乏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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