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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2025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17  来源:中国充电联盟  浏览次数:7
 4月15日,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2025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提到,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新能源,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引导公共机构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结合实际提高新能源公务用车配置比例,有序推进省内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印发《2025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抚顺市、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按照《国管局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5〕21号)、《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结合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现状,我们制定了《2025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

2025 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健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美丽辽宁建设作出贡献。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锚定绿色低碳发展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改革思维,提升专业能力,探索创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制和方法手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加强能源、水、粮食、资产等各类资源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健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求,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发展公共机构绿色建筑,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助力扩大内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辽宁建设、节能降碳行动、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等重点任务,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

二、确保完成“十四五”目标,科学谋划“十五五”重点任务

对照《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对辽宁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碳排放下降指标和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目标进行逐个盘点,找准短板,精准施策,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组织对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客观评价成效,系统总结问题,研提改进举措。启动辽宁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结合辽宁公共机构实际,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提高规划的引领性、指导性、操作性。

三、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推进节能增效。抓好电、油、气等能源节约,推动公共机构优化用能结构。加力落实“两新”政策,聚焦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空调系统、供热系统、电梯、变配电设施等重点用能设备开展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抓实反食品浪费。组织开展辽宁省公共机构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统计调查,强化结果应用,推介省内典型做法。建立辽宁省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利用大数据深度挖掘和智能分析,精准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务实举措,遏制餐饮浪费现象,提升反食品浪费工作质效。强化节水护水。宣贯《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稳步推进节水型器具在公共机构的普及更新,鼓励公共机构积极利用再生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指导全省公共机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开展废旧3C电子产品回收进机关活动,推动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完善节约型机关管理机制,持续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四、扩大市场化机制运用规模,强化项目规范实施

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因地制宜实施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组织对部分能源消费总量较高的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学校、医院等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为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提供能耗数据支撑。针对性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宣传指导,推动各级公共机构以《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行业标准为指引,规范托管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推介,引导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在辽宁落地;探索小散项目集中整合托管模式,充分发挥规模效应。鼓励委托市场服务机构提供节水技术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进一步释放省内公共机构节水市场需求。探索光伏等新能源利用市场机制,依托市场力量,更好促进公共机构光伏建设。

五、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落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要求。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新能源,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电能替代,逐步淘汰传统化石能源设备,扩大“绿电”应用规模,具备条件的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分布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广清洁低碳供暖,鼓励引入市场化机制,采用热泵等高效能源设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和环境污染。引导公共机构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结合实际提高新能源公务用车配置比例,有序推进省内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六、 推动用水用气数据自动采集,提升数据治理质效

推动《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 - 2025年)》全面落实。持续推进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进一步推动用水、用气数据的自动采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功能,逐步实现平台对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全覆盖和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准确统计。开展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统计,召开全省各地区公共机构能耗数据会审会暨统计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公共机构数据治理能力。

七、开展节能降碳宣传培训,弘扬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推广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主题优秀剧本和故事。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各级公共机构参与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面授培训班,鼓励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增强辽宁省公共机构干部职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按照国家要求完成2023 - 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强化动态管理和示范作用发挥。组织“中国节水奖”公共机构领域单位和个人遴选推荐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聚焦节能降碳主线,狠抓2025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全省公共机构在加紧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中更好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抄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司、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 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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