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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自建供热设施验收通过率为0 “硬伤”在哪儿?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0  来源:洛阳网  浏览次数:2686
        近日,本网刊发了题为《@洛阳人 供热直供直管和直供不直管,您知道有哪些区别吗?》(详情)的报道。随后,多个物业公司转供小区的业主也反映相似境遇,热企以验收不合格为由不接管。为何这些小区的自建供热设施验收不合格,中间存在哪些问题?记者采访市供热办及有关专家。

 

 

记者从市供热办了解到,目前我市城区中,物业公司转供及热企直供不直管小区还有200多个。“这些小区的供热设施验收通过率为0,且最相似的特征,都是找了社会上的建设单位来自建供热设施,相关建设不符合标准。”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说。

 

 

有市民可能会问,必须由热经营企业来承揽相关供热设施建设才会合格?对此,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说,并非如此。《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供热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条例提到的建设单位,并未指定热经营企业建设,也可以是社会上的其他建设单位,我市允许正常有序竞争,但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有资质且符合建设规范,建设过程中向所属热经营企业和供热部门对接报备。”该负责人说,我市在供热建设单位入场环节公开透明,后期的验收环节同样如此,“除了热经营企业参与验收,市供热办还抽调专家组织验收,有一套严格的流程。”

 

 

那么,小区自建供热设施未通过验收的“硬伤”都有哪些?记者采访了市供热验收专家、洛阳暖源热力工程设计院院长曹现伟。“很多物业公司转供小区的供热设施,外观和直管小区的差不多,但其实里面有别。”曹现伟说,小区供热设施的每个建设环节都有硬性标准,对企业供热和用户采暖都有着直接影响。采访中,他列举了参与验收时看到的主要“硬伤”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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