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按居住面积分摊供热使用费的“老皇历”要改了。记者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作为建筑节能的重点工程之一,“十一五”期间,山东省将对190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后居民冬季取暖费按用热量计算收取。据测算,此举不仅减轻居民的热费支出,还将使山东省年节约标准煤1.8万吨。
“白天上班家里没人,暖气也得照样开着。”许多居民反映,冬季按面积供热、分摊计费的办法,一方面存在室内热舒适度较差、居民热费支出相对较高等问题,另一方面也降低了采暖使用效率,浪费了大量能源。
据调查,在目前的城镇既有建筑中,高耗能建筑占90%以上。既有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占全社会能耗的25%左右,是建筑节能的重中之重。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以有效降低采暖能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大量减少由燃煤取暖产生的CO2和污染物排放。同时,通过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可以节约能源,提高生活质量,减轻居民热费支出的负担。
由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涉及居民、供热单位、房屋产权单位等多方利益,改造将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同步实施改造。“十一五”期间,山东省首批改造任务为建设部下达的1900万平方米。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初步测算,综合改造所需资金一般为每平方米200—300元,由中央财政、各级地方政府以及改造受益方等多方融资或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办法筹集。
省建设部门表示,改造后不仅居民的取暖质量明显改善,且用热支出费用一定会低于改造前。同时,因此项节能改造,山东省将实现年节约标准煤1.8万吨的目标,大大缓解山东省节能减排的压力。(记者 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