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十一五”期间山东省将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改造面积为1900万平方米,具体改造项目正在拟定之中。
据山东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改造将坚持节约能源与节省热费支出并举原则,同步推进按热量计量收费。改造将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同步实施改造,禁止借改造名义进行大拆大建。此外,我省将尽快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并同步建立个人热费账户,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改造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社会资金投入、受益居民投入等方式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