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县委、县政府为营造宜居县城,改善空气质量,花大力气实施“蓝天碧水”工程,集中精力在全县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和县城10多个村周边实行集中供热,使全县实现了大面积集中供热。截至11月1日,全县集中供热面积达360万平方米,占供热面积的80%以上。县政府为集中供热所需煤炭给予补贴,使供热价格严格控制在每平米3元,有3万多户居民享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
2006年开始,盂县县委、县政府实施县城及周边村庄集中供热工程。针对盂县周边没有电厂和其它可供热源的实际,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率领有关部门到东北、石家庄、太原等地考察,制定了适合盂县改善环境的集中供热长期规划,分期进行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县长换了几任,但县政府集中供热的决心始终如一。10月28日上午,县长孔禄泉专门到城北热源厂解决煤炭调度、管道加压等事宜,确保集中供热工作如期进行。10年间,盂县集中供热工程共投资5亿元,先后建成城西、城南、城北3个规模性热源厂,安装40吨强制循环热水锅炉 2 台、120吨锅炉1台、30吨锅炉2台、65吨热水锅炉3台。先后新建换热站72个,共铺设供热管网80余公里,供热管网基本覆盖了县城80%的区域,可满足4万户居民,400万平方米的供热需求。
日前,笔者在盂县供热公司采访,经理刘建民提供的资料上显示:在连续10年的集中供热工程中,县城及周边村庄共拆除燃煤锅炉房100多座,取缔锅炉200多台;经测算,通过集中供热可节约锅炉房、煤场占地60余亩;每年节约标煤80000多吨、减少粉尘排放量2272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732吨,减少煤渣34000吨;同时避免县城运煤运渣的二次扬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多赢的效果。 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