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用热居民都知道,安装换热器会影响供热效果,但很少有人知道此举也会威胁水质安全。据市城乡供水中心工作人员邓益山介绍,每年冬季集中供暖期间,他们都会接到部分居民反映“家中自来水被污染”的电话。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包括:居民私自在暖气管道上安装换热器;装修时误将供暖管线与自来水管线连接;供暖锅炉所使用的管道与自来水供水管道相连接,中间只靠一个逆止阀门控制水流方向。“当供暖管网的压力高于自来水管网压力,逆止阀门失效或损坏时,供暖热水或用于软化的食盐水会被压入自来水管网中,使自来水变热变咸。其中,私装换热器污染水质的情况较为普遍。”邓益山说。
据市热力公司工作人员杨柳介绍,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自有供热设施,不得有下列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其它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私自安装换热器,存在危害水质的隐患。换热器一旦泄漏,造成倒灌,会直接污染家中的自来水,严重的极有可能酿成公共安全事件。城市供热管网循环热水是经过化学处理的软化水,加入了化学药剂,如果进入自来水系统后,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危害。”杨柳说。
在此,市城乡供水中心和热力部门提醒广大用热居民,不要私自安装换热器,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此外,工作人员巡查时,若发现违规行为,将会进行相应处罚。来源:滕州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