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季来临,供热企业负担再次收到市民关注。但凡遇到煤炭价格下降的年份,百姓总是渴望采暖费能下降,而热企则一直“喊渴喊干”,称入不敷出,亏损运营。热企负担究竟源自哪里?
今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此举被认定是给热企减负。
“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是通常所说的冬季需要供暖的北方广大地区。
除增值税外,政策还给予热企在房产税和城镇土地增值税方面予以减免: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专业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事实上,针对水气热等公用事业企业,减免增值税的政策历来有之。尤其是这些企业来自于民生方面的收入,都能获得税收政策减免。
税收方面的负担基本没有了,那么热企的负担主要来自哪里?2008年煤炭在热企的成本中占到65%到70%,而去年煤炭在热企的成本中只占39%左右。热企依然不肯降价,非硬挺不降而是不能降价。事实上,虽煤炭价格降低,但是由于其他成本上升,由于新建热源厂、管网改造等,热企的供暖成本一直处于倒挂阶段。尤其是最近几年,为治理雾霾进行环保改造和锅炉替换的投入,反而上升为最大负担。今年仅济南热电和济南热力两大热企就拆除了燃煤锅炉25台,改为15台燃气锅炉和工业余热供暖。 来源: 济南日报(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