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前我市规定:对已开始正常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用热的,须交10%的热损费或管道运行费。今年,采暖“报停费”全面取消后,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10月15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根据去年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情况,这项费用可为全市居民节省费用支出近千万元。
记者在沧州热力有限公司获悉,沧州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线,市民可通过手机微信交费、报停,交费时间截至10月31日。
市民可在微信公众号“沧州热力有限公司”点击“我要交费”,输入用户卡号,即可交费。如需报停,则点击“我要停供”,填写用户卡号和名称,申请停供。另外,市民还可通过公众号查询历史账单、停供记录,并获得沧州热力有限公司客服热线和收费咨询。
沧州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提醒说,除微信交费外,还可持用户卡到银行缴纳。申报停供的用户,如果上年已经申请,今年不必再申请。
现行采暖费收费标准:居民用户20.5元/建筑平方米(沧价工字【2008】27号)办公及商业用户33元/建筑平方米(沧价工字【2011】18号)
客服热线:2157040(供暖期24小时开通) 来源: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