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要闻

济南长清区今冬供暖明起缴费 至11月15日结束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30  浏览次数:280
     29日上午,记者从长清区热电中心获悉,今冬采暖自10月1日起开始缴费,至11月15日结束。居民收费标准为23元/平方米。

缴费期间,用户可到峰山路营业厅(峰山路309号)、水鸣街营业厅(水鸣街1666号)或城区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正常营业。截止日前未能缴纳采暖费的,将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今冬采暖季不采暖的用户,需到城区峰山路营业厅及时办理停暖手续(需具备分户控制条件),不办理停暖手续的,自缴费截止日起也将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

此外,从本月26日起,长清区热电中心已分段向供热管网注水试压。注水后管网内将保持压力,用户需提前检查入户阀门和室内供热设施,为今冬采暖做好准备。注水期间家中最好留人,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市民如有问题可拨打热电中心客服电话:87261799、87221349。   来源: 齐鲁晚报(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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