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夏秋季节将冬季易发的燃煤污染问题提前进行治理,有效解决全市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借助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契机,洛阳市加快实施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全面淘汰城市小燃煤锅炉。截止目前,各县(市)县城区集中供热或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共42台已全部拆除。燃煤锅炉拆除原则上以不能恢复使用为标准,做到锅炉主体移位、烟囱拆除、所有连接管道和线路切断,并注销锅炉有关手续,清洁能源改造原则上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污染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为完成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在完成拆改任务的基础上,洛阳市将在10月底前,对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完成除尘脱硫提标治理任务,要求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同时,加强煤炭粉尘防治,开展煤质监测,控制煤炭消耗总量,大幅降低煤烟型污染,确保2016年底前全市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06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8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10天以上。 来源:洛阳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