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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2008年新建房屋必须安装温控阀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02  浏览次数:111
   从4月1日起,乌鲁木齐首府新建建筑必须强制安装热计量和温度调控装置。下个采暖期,首府部分住户采暖有望以用多少热量计费。

    31日从市建委了解到,热计量和温度调控装置必须达到分户计量和温度可调节的要求,达不到标准的,不得验收和交付使用。对不符合供热计量技术措施的项目,相关部门对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可进行竣工验收。

    市建委要求各设计单位在进行项目设计时,既有节能建筑热计量改造应在楼前加装计量装置;建筑室内采暖系统计量改造根据实际系统情况选择不同的计量和温控形式,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凡在2008年4月1日前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或在建项目,建设方必须按照要求修改供热、采暖设计,对已竣工验收的工程,市建委将按照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计划要求,逐步落实。

    据了解,全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始于2003年,乌鲁木齐是首批试点城市之一。根据自治区建设厅和市建委相关数据统计,从目前乌鲁木齐的一些试点来看,实现用热计量的用户,除了比按面积收费少交暖气费外,而且供暖企业也可以降低采暖耗能50%以上,减小二氧化碳等排放量。市供热行办工作人员说,在乌市供热区域内,由用户和政府投资进行热计量的面积有100多万平方米,实际上按热计量收费面积在近20万平方米左右。

    目前,自治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和制定热计量的价格。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说,为了推广分户计量这项工作,今年将制定出台《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节能建筑实行按热计量交费的办法。

    市建委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把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确保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面开展。同时,还要加强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应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技术和产品,严格采用环保和节能建筑材料,限制、禁止、淘汰不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产品和技术,开展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技术研发,启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及低能耗、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等试点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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