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供暖企业均按规定标准收取热费,供暖天数也达到了规定的标准,用户普遍反映良好,对2015至2016年采暖季的供暖基本满意。
本次专项检查选取了30个居民小区和2个学校进行实地走访,并通过调取各物业公司供暖日志、查看供热企业相关缴费凭证、供暖台账等方式,核实了各居民小区及单位的供暖情况,重点对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居民用户是否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执行、对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居民用户以及非居民采暖户是否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热费、居民和非居民采暖用户供暖时间是否达到规定的120天、是否存在自立收费项目向用户搭车收费的行为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并公告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以便市民群众及时提供线索。 来源:滕州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