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德州市中心城区每年的集中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不过,近些年来,德州市一直在实行“看天供暖”的政策,如到时出现极寒等恶劣天气,停暖的时间也会进行相应调整。由于考虑到气温不稳、市民居住舒适度等多种因素,今年3月11日,德州市中心城区供热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延长供热时间的通知》,将2015—2016采暖季供暖时间延长三天,原定于3月15日停暖延长至18日。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用户,停暖之后,要注意过渡期的气温变化造成的影响,尤其是老人、小孩以及过敏体质者,要格外注意这期间的保健,以防遭受感冒、过敏、冠心病等疾病困扰。同时,供暖结束后并不意味工作的停止,各供热企业的工作人员将制定工作计划,针对供暖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修理和维护,并按照城建计划建设新的供暖管网。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