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沈阳市《2016年“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沈阳决定于今年10月31日前(今冬采暖期前)全部完成建成区内单台10蒸吨/小时(或7MW)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非建成区具备替代条件的燃煤锅炉拆除联网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根据环保部门公布的今年地区10蒸吨/小时(或7MW)及以下拟拆除的燃煤锅炉信息清单中看到,沈阳市范围内要结束使用的小锅炉一共有340个,其中和平区有68个,铁西区有39个,浑南区有12个,大东区有221个。 来源:华商晨报